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01062794781i-aiig@tsinghua.edu.cn

研究成果

Research Results

AI参与中国疫情治理的实践——政府和社会的一体化合作治理

作者: 出版社: 出版日期:2021年04月

内容简介

AI参与中国疫情治理的实践——政府和社会的一体化合作治理清华大学人工智能国际治理研究院二〇二一年四月内容简介本报告认为,中国的新冠疫情治理是由政府和社会的“一体化合作治理”(Integrative Coordination Governance,ICG)完成的。新冠疫情爆发以来,防疫应急治理面对大量高复杂性的治理问题。疫情治理的复杂性,决定了人工智能(AI)技术参与疫情治理的必要性;而疫情治理的应急性和AI技术的特点,决定了AI参与疫情治...

AI参与中国疫情治理的实践

——政府和社会的一体化合作治理

清华大学人工智能国际治理研究院

二〇二一年四月

内容简介

本报告认为,中国的新冠疫情治理是由政府和社会的“一体化合作治理”(Integrative Coordination Governance,ICG)完成的。新冠疫情爆发以来,防疫应急治理面对大量高复杂性的治理问题。疫情治理的复杂性,决定了人工智能(AI)技术参与疫情治理的必要性;而疫情治理的应急性和AI技术的特点,决定了AI参与疫情治理,必须是由一个政府部门和科技企业、非政府组织高度耦合的“新型智能治理共同体”来完成的。

本报告分析了不同AI技术参与中国防疫治理和疫后经济治理案例,对一体化合作治理赋能AI参与治理的机制进行了研究。研究结果的要点总结如下:

●一体化合作治理的具体体现是:政府决策部门仍然完全掌控决策权力;与此同时,企业和NGO通过在决策前提供治理方案、在决策后承担任务执行,全过程深度承担需要人工智能技术支撑的政府行政事务;在整个治理过程中,政府和社会部门协同治理,形成了流水线式的治理任务工作机制。

●一体化合作治理有两大指标,融合度指标是治理动机和治理能力的融合程度,基础设施指标是枢纽组织的覆盖程度。

●一体化合作治理在中国的疫情治理中体现出三大独特优势:一是能实现算法思维治理,二是能实现治理能力的跨议题迁移;三是能实现敏捷治理。

●形成这种一体化合作治理,需要三个条件:其一,社会具备大量有AI技术团队和基础设施的AI企业、NGO;其二,存在AI技术适应性政府;其三,需要在政府和企业、NGO之间形成有效的联结。

本报告认为,AI之所以能全面、深度地支撑中国的疫情治理,是因为一体化合作治理,充分激发企业和NGO的主动性,运用算法思维进行疫情应急公共治理,从而提供敏捷、精准、缜密的公共服务。

人工智能在中国疫情治理中的参与实践表明:一个新的、由AI技术适应性政府领导的一体化合作治理模式正在形成且不断演化。这一模式为人工智能参与治理,提供了可讨论的新思路和候选方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