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人工智能(AI)生成合成内容逼真程度不断提高,虚假消息泛滥、恶意内容生成等风险日益凸显,不但侵害了个人正当权益、严重侵蚀社会信任根基,而且会阻碍人工智能产业的长远发展。2025年3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以下简称《标识办法》),配套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网络安全技术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方法》(GB 45438-2025,以下简称《标识标准》)、《网络安全标准实践指南—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服务提供者编码规则》(TC260-PG-20252A,以下简称《实践指南》)同时出台,标志着我国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治理迈入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