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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26日,在由清华大学人工智能国际治理研究院主办,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作为国际支持机构的“人工智能助力气候变化应对”国际学术研讨会上,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人工智能伦理与治理研究中心联合清华大学人工智能国际治理研究院、香港中文大学何鴻燊海量数据决策分析研究中心、SPARK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可持续发展创新实验室(成都)、慕尼黑工业大学人工智能伦理研究所、新加坡管理大学人工智能与数据治理中心、非洲人工智能研究中心等国内外多家科研机构共同发布“面向气候行动的人工智能原则”共识


该共识强调: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关乎人类和生态可持续的未来。人工智能科学与技术相关方应与气候变化、生态系统相关方深度协作,贡献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巴黎协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气候变化问题行动战略》等全球气候议程的稳健实施。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工智能伦理建议书》、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气候变化伦理原则宣言》等国际伦理原则为基础,提出的原则是跨领域的,人工智能促进气候行动的发展与伦理原则。原则面向人工智能和气候行动的各个相关方,包括管理、研发、使用、部署、投资等,旨在通过技术、伦理与治理的深度协同,为相关方提供面向气候变化的人工智能发展与治理原则,助力全球气候议程的稳步推进。


该共识首先提出了7项价值观与原则:分别为对人类与生态有益,节约能源,保护隐私,公平与公正,促进教育、培训和就业,共享与协作。随后提出了针对人工智能赋能气候行动的7项建议:分别为促进气候分析与预测,促进能源节约,助力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促进温室气体吸收与碳存储,减少气候变化带来的危害,赋能能源体系的完善与发展,助力建立有益于控制气候变化的市场机制与政策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成为赋能各行各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推进技术,其对环境和气候带来的隐患也逐步凸显。据报道,例如基于深度神经网络的自然语言模型GPT-3的一次训练,消耗的能耗大约为 126 个丹麦家庭的年度能源总消耗,排放的二氧化碳与70万公里的车程消耗的能量相当。


针对类似的问题,该共识在“节约能源”的原则中特别强调:人工智能在发展和使用过程中应在满足特定需求的同时尽可能减少自身的能耗。高能耗的人工智能应用应本着必要的原则,并积极探索相对低能耗的方案,如采取在损失可接受的范围内对模型进行精简,对模型训练方法进行优化,通过软硬件协同设计实现高智能,低能耗。综合考虑电能类型及应用特点,规划合理使用,在适用的情况下,鼓励采用绿色电能,促进降低电能存储代价,鼓励在电能相对低价的地区进行人工智能模型算法训练和系统应用,尽可能采用服务器冷却耗费能源较少的方案。


虽然在推进气候行动的过程中不免涉及到与人相关的数据,但是数据的获取、处理与发布需要合法合规。针对此,《原则》中专门提出:在推进人工智能服务于气候行动的应用与活动中,应确保尊重人的隐私权和知情同意,不能以控制气候的名义非法获取个人隐私数据。


人工智能促进能源节约和促进能源体系的完善是《原则》中提出的重要倡议。人工智能可助力节约能源。例如用于优化工业过程以提高物料和能源利用率,优化物流以减少车辆的空载率,优化城市照明与交通,根据人的作息时间优化建筑物空调与灯光的使用,智能远程工作平台可助力减少不必要的能源投入。人工智能可贡献于能源体系的完善与发展。优化能源系统和助力绿色能源发展。人工智能可以用于优化能源系统,提高能源效率,助力风电、光电、核聚变、地热能、沼气、电燃料等绿色能源技术的研发与使用,并通过智能电网控制等技术的发展,提高电能体系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曾毅研究员是此项《原则》的责任作者,他任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人工智能伦理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并兼任清华大学人工智能国际治理研究院首席科学家。他指出:“人工智能是实现全球可持续发展目标的重要赋能技术。作为世界各地的人工智能科技创新与实践者,我们不仅可以通过人工智能为科学和经济进步做出贡献以造福人类,还需要更加关注可持续的生态和环境。这些原则旨在从伦理和发展的视角为人工智能赋能气候行动,为人类、生态和环境,为我们的下一代,最重要的是为我们星球更美好和可持续的未来做出贡献。


原则的共同发布单位和伙伴机构新加坡管理大学人工智能与数据治理中心主任Mark Findlay教授说:“隐私和可持续性对人类的未来至关重要,数据用于气候行动的目的,数据主体应该在如何管理数据方面保留选择权和控制权。


南非比勒陀利亚大学人文学院哲学系主任,南非人工智能研究中心人工智能伦理负责人Emma Ruttkamp-Bloem教授针对《原则》提出的隐私倡议说:“虽然获取受保护的数据对于研究人类的行为以贡献于气候行动是必要的,但在充分了解数据主体的情况下建立访问此类数据的渠道仍然至关重要,因为错上加错从不会成为正确,并且从长远来看,将侵犯隐私权添加到本已复杂的气候科学领域实际上会减缓进展”。


慕尼黑工业大学人工智能伦理研究所所长Christoph Lütge教授指出:“人工智能在人类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发挥着巨大的潜在作用。为了促进最积极的影响,人工智能伦理也必须成为议程的重中之重。


香港中文大学何鸿燊大数据决策分析研究中心主任蒙美玲教授针对《原则》提出的倡议指出:“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研究人员和家长,我非常重视人工智能合乎伦理的使用,以促进其善用而不是伤害。我们必须抓住时机,明智地利用人工智能,为保护我们的子孙后代,更为保护我们的星球。为气候行动高效和有效地开发人工智能模型将成为这一重要方向的游戏规则改变者”。



联合国原副秘书长、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原执行主任,挪威原环境与外援大臣埃里克·索尔海姆先生等国内外嘉宾在会上做主旨发言,世界工程组织联合会前主席、中国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战略研究院执行院长龚克教授,卡内基国际事务伦理委员会高级研究员温德尔·瓦拉赫先生等在发言中对《原则》予以高度评价。该原则发布后相关相关伙伴机构将依托面向可持续发展的人工智能合作网络(AI for SDGs Cooperation Network)成立“面向气候行动的人工智能工作组”,并将邀请相关产业加入,由来自人工智能、气候变化、科技政策、数据与人工智能伦理等交叉学科的专家和产业共同推进原则的落地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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