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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成果

Research Results



海外智库观察

「卡内基国际和平基金会:印度的数据治理方法」

2022年8月31日,卡内基国际和平基金会(Carnegie Endowment for International Peace)发布长篇报告《数据治理,亚洲替代方案:印度和韩国如何推动对数据的新思考(Data Governance,Asian Alternatives:How India and Korea Can Drive New Thinking About Data)》。该报告第一章《印度的数据治理方法(India’s Approach to Data Governance)》由法务公司Trilegal的合伙人Rahul Matthan、咨询顾问Shreya Ramann撰写。文章指出,印度在短时间内见证了快速的数字增长,这导致了技术的进步、新的治理制度,以及只为印度定制的数字政策。而随着政府采用新技术和新服务的步伐加快,印度快速的数字扩张,以及公众对数据滥用带来的潜在危害的担忧的增加,印度关于平衡数据权利与数字创新的社会探讨也逐步升温。尽管数据已经成为大多数私营企业和公共举措的核心,尽管民众对数据滥用的担忧持续增长,但截至2022年8月,印度还没有一部统一、全面的数据保护法。由于数据存储成本低廉,印度和外国实体可以积累大量信息和数据。然而,印度公民对其数据的使用几乎没有发言权。作者指出,印度的数据政策一方面专注于解决隐私风险和数据的潜在滥用降到最低,另一方面旨在令印度公民可以访问、控制和分享他们自己的数据。但是印度的数据治理方法也会随着印度的国内优先事项和国际地位而演变。基于此,该章节旨在分析印度数据监管的演变和实施情况,评估了印度的监管方式对该国国内增长和全球地位的影响,并研究了这些举措在全球范围内数据治理生态系统中发挥的作用。


作者首先讨论了印度的数字化和随之而来的数字繁荣。在1980年代,印度的信息技术 (IT) 产业主要集中在软件出口和服务上,市场规模仅为2500万美元,约占当时印度GDP的0.01%。而现在,印度IT行业及相关产业的当前年收入为2000亿美元,占该国GDP的13%。并且,尽管印度是全球IT服务出口大国,但是印度IT行业早已不再是通过依赖于出口来获得增长。在过去十年中,印度以相应的规模推出了数字基础设施,使居民能够快速迈向无纸化的虚拟生活,使他们可以在印度全国各地访问数字服务。如今,每月通过印度统一支付接口进行的数字支付已超过54亿笔。作者表示,三个关键因素促成了印度IT行业的快速发展。第一,1991年的经济自由化、1989 年建立的软件技术园区等行业鼓励措施和政府对IT设备和服务的密集采购令该国的IT行业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发展。第二,经济改革、自由化以及跨国公司也促进了印度数字经济的发展,以及促进印度推出有线电视网络,首个与IT相关的立法,以及在该国乡村地区部署互联网接入项目。第三,数字化程度的提高、针对印度客户服务的激增,以及新技术的使用大大增加了在印流通的数据量。根据印度政府的预测,印度的新兴技术可以创造高达1万亿美元的经济价值,这些海量数据可用于实现该国到2025年成为5万亿美元经济体的雄心。


作者随后探讨了当前和未来的印度数据治理的法律框架。文章指出,虽然印度在经济数字化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印度的法律框架并没有跟上这种快速增长的步伐。印度还没有一个全面的数据治理法律框架。目前,印度主要通过2011年的《信息技术(合理的安全做法和程序以及敏感的个人数据或信息)规则》(Information Technology (Reasonable Security Practices and Procedures and Sensitive Personal Data or Information) Rule)来规范个人数据。该规则是管理敏感个人数据的基本框架。这些规则主要限于企业收集、拥有、存储、处理、保留、传输、和披露敏感的个人数据。此外,作者指出,尽管该规则在十多年前就已生效,但拖延和不充分的行政和裁决机制一直阻碍着该规则的实施。自2011年以来,当局几乎没有根据其规定进行过监管。除此之外,一项数据保护法草案此前曾被提交给印度议会,但并未被通过。因此,作者认为,如果印度能够学习其他国家的经验,并利用这些知识来实施现代的数据治理框架,那么在建立全面的数据治理法律框架方面的延迟可能对印度有利。作者表示,印度的数据治理方法正沿着三个方向前进。首先是大量借鉴欧盟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 》(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ule,GDPR)以及其他关于个人身份信息的国际法规所规定的原则,对个人数据进行管理。其次,印度正在建立一个非个人数据框架,这项政策的大致轮廓可以从一个名为Gopalakrishnan委员会发布的报告草案中了解第三点则是与政府数据的管理相关。在这一方面,印度政府推出了《印度数据获取和使用政策》( India Data Accessibility and Use Policy)及《国家数据治理框架政策》(National Data Governance Framework Policy)的草案,其目的是在《国家数据共享和可访问政策》(National Data Sharing and Access Policy)的基础上,通过利用新兴技术增加对政府数据的获取。《国家数据治理框架》草案侧重于分享政府通过印度数据集计划从印度公民和居民那里收集的非个人数据。该政策引入了一个新的公民数据治理框架,包括创建印度数据管理办公室,建立印度数据集大型存储库,并为存储和收集此类数据集制定标准。此外,作者指出,尽管隐私法承认数据委托人对其数据拥有的权利,但它们往往缺乏委托人对其个人数据进行有意义的控制的手段。因此,印度正在寻求实施“数据赋权保护架构”(Data Empowerment Protection Architecture,DEPA)以解决这类问题。该框架是一个技术法律框架,用于数据受托人之间统一的数据共享。该框架将把法律原则嵌入为DEPA开发的技术基础设施中,为困扰世界各国的数据监管挑战提供新的解决方案。例如,DEPA支持和补充了目前全球众多数据保护法围绕着的一套共同的隐私设计原则。


作者总结称,虽然印度在制定数据治理制度方面的努力受到了GDPR和亚太经济合作组织隐私框架等全球法规的影响,但印度政府同时也在某些方面寻求制定自己的道路。例如,印度关于个人和非个人数据的这些政策框架表明,虽然数据保护至关重要,但数据共享和数据授权是印度数据治理战略的最重要驱动力。并且由于支持拟议监管框架的工具和机制,印度的方法也与其他全球模式不同。印度堆栈(India Stack)等独特的数字基础设施项目的发展为政策制定者提供了实施以公民为中心的独特解决方案的资源,同时也为其他国家提供了重要的经验。此外,印度的数据治理方法的一个核心特征是使用本土的技术法律机制。基于此,作者认为,印度的数据治理方法应该在更大的全球背景下进行考察。而在一些发展中国家因为缺乏强有力的数据保护政策而遭受数字殖民之际,印度正在为数据治理开辟一条新道路。鉴于该国人口规模,其不断增长的技术实力,以及其新颖的治理解决方案,印度可以在塑造全球数据治理方面发挥决定性作用。


Rahul Matthan:法务公司Trilegal的创办人之一,负责技术、媒体和电信业务。此外,他还是塔克沙希拉研究所(Takshashila Institution)技术和政策研究项目研究员。

Shreya Ramann:法务公司Trilegal咨询顾问。

原文链接:

https://carnegieendowment.org/2022/08/31/india-s-approach-to-data-governance-pub-87767

行业舆情追踪

国内动态

政府监管

「网信办:8月全国受理网络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1601.7万件,同比下降17.7%」

9月15日消息,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数据显示,2022 年8月,全国网信举报工作部门、主要网站平台受理举报1601.7万件,环比增长11.1%、同比下降17.7%。其中,中央网信办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受理举报84.2万件,各地网信举报工作部门受理举报82.5万件,全国主要网站平台受理举报1435.0万件。在全国主要网站平台受理的举报中,主要商业网站平台受理量占49.9%,达716.6万件。

来源:IT之家


「网信办:拟完善违反网络运行安全一般规定的法律责任制度」

9月14日,网信办发布公开征求《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拟修改内容包括:完善违反网络运行安全一般规定的法律责任制度。结合当前网络运行安全法律制度实施情况,拟调整违反网络运行安全保护义务或者导致危害网络运行安全等后果的行为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

来源:证券时报


「九部门:严厉打击惩治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裸聊”敲诈、“套路贷”等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组织」

9月5日消息,公安部近日会同中宣部、中央网信办等八部门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在全国开展为期一年半的打击惩治涉网黑恶犯罪专项行动,全力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在信息网络空间持续纵深开展。通知要求,要紧盯黑恶势力犯罪在信息网络空间的延伸发展态势,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等工作紧密结合,依法严厉打击惩治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裸聊”敲诈、“套路贷”、舆情敲诈、恶意索赔、软暴力催收、网络水军滋事等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组织,坚决斩断非法软件开发、“吸粉引流”“跑分洗钱”等上下游犯罪不法利益链条,强力整治网络水军、造谣炒作、恶意营销、网络暴力等网络空间问题乱象,建立完善网上网下一体化打防管控模式等长效治理机制,坚决铲除信息网络空间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

来源:IT之家


政府规划

「国办:健全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9月15日消息,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意见》提出,严格知识产权管理,依法规范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及时查处违法使用商标和恶意注册申请商标等行为。《意见》还明确,要健全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同时加强对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的指导。

来源:36氪


「《湖北数字经济强省三年行动计划》印发,支持武汉市突破性发展数字经济」

9月15日消息,《湖北数字经济强省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近日印发,首次明确提出“一年提升、两年突破、三年倍增、四年跨越”四步走目标,到2024年底,湖北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达到5500亿元,到“十四五”末力争达到7000亿元,占GDP的比重超过12%。《计划》围绕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据价值化、治理数字化、数字新基建和生态构建等领域实施六大行动,还支持武汉市突破性发展数字经济,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打造湖北数字经济牵引极。比如加快对能源、电力、大宗原材料开展数据交易试点,支持在武汉市先行先试,率先培育数据交易平台和市场主体,建设数据交易中心;加快推动国家超算武汉中心、武汉人工智能计算中心建设应用等。

来源:长江日报


「《深圳经济特区数字经济产业促进条例》11月起实施」

9月13日消息,《深圳经济特区数字经济产业促进条例》日前通过表决,将于11月1日起实施。为补齐关键核心技术短板,《条例》提出,推动政府部门协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在高端芯片、基础和工业软件、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信息安全等领域的数字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数字经济领域高水平科研及产业转化平台建设、推进数字经济产学研合作,鼓励参与制定数字经济国际规则、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自主制定数字经济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除促进相关领域数字经济产业向集群化发展升级外,《条例》还将根据产业特点和区域优势,统筹规划各自领域数字经济产业集群空间布局,建设数字经济产业特色园区,同时鼓励数字经济产业生态主导型企业搭建生态孵化平台,引领中小微企业协同建设生态圈,形成大中小微企业协同共生的数字经济产业生态。

来源:南方日报


「上海发布加快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到2025年产业规模力争达到5000亿元」

9月5日,《上海市加快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印发,提出到2025年,产业规模力争达到5000亿元,具备组合驾驶辅助功能(L2级)和有条件自动驾驶功能(L3级)汽车占新车生产比例超过70%,具备高度自动驾驶功能(L4级及以上)汽车在限定区域和特定场景实现商业化应用。《方案》明确七大重点任务,包括构建自主配套的智能网联汽车关键技术体系、抢占智能网联汽车发展先机、形成跨界融合的智能网联汽车核心产业体系、拓展协同互补的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空间、布局面向未来的智慧交通场景等。

来源:中国证券网


「国家发改委:支持贵州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省一张网”建设」

9月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复函,表示原则上支持关于贵州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省一张网”建设。复函提出,要改革创新相关信息系统建设模式,紧紧围绕平台整合共享方向和广大市场主体需求,科学研判应用场景,务实规划建设内容和时序;积极应用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提升集约化建设水平和数据质量;依托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加强与各有关行业监管部门信息系统的数据共享。

来源:中国发展网


「杭州:促进智能物联产业高质量发展」

9月1日消息,杭州印发《关于促进智能物联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25年,杭州智能物联产业规模超1万亿元,产业基金规模达1000亿元,开发应用智能物联新产品1000个,形成重大标志性成果100项,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全员劳动生产率提升50%。《意见》明确,要实施产业链链长制,推进视觉智能稳链固链,云计算大数据、高端软件和人工智能、网络通信、集成电路、智能仪表强链补链。同时,构建开放创新体系,加强云原生架构、关键算法资源、低代码工具和开发环境供给,培育智能物联开源社区和开放平台生态,并鼓励企业输出数据、技术、知识模型和组件,参与产业大脑能力中心建设。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


科技公司

「华为云宣布全面建设全球初创生态,3年赋能万家初创企业」

9月15日,华为云宣布全面建设全球初创生态,推出创新云平台、创业赋能、商业资源三大关键举措,即通过创新云平台,助力初创企业在云上实现技术和产品创新;通过华为云加速器提供创业赋能;以及协同华为云的生态资源及华为的多产业资源,并链接外部大企业协同创新商机,为初创企业提供丰富的商业资源。未来3年,华为云将加强资源投入,在全球范围内赋能10000家高潜初创企业,帮助其在华为云平台和生态体系中加速成长。

来源:中国新闻网


「商汤科技与沙特人工智能公司SCAI达成合作协议,将建设高端实验室」

9月14日消息,商汤科技近日与沙特人工智能公司SCAI达成合作协议,SCAI将为商汤与沙特国家主权基金Public Investment Fund于2021年末成立的合资公司Sense Time MEA投资7.76亿沙特里亚尔(约14.29亿人民币),并以此为主体在当地建设高端人工智能实验室。据悉,SCAI隶属沙特国家主权基金PIF,长期致力于在沙特建立和发展人工智能生态系统。商汤将与SCAI共同开发智慧城市、智慧商业、智慧医疗、教育等领域的人工智能解决方案,并推动尖端计算机视觉和深度学习平台的本地化落地。

来源:观点网


「百度智能云发布云智一体3.0全新架构」

9月6日,百度智能云发布全新战略“云智一体,深入产业”及“云智一体3.0”架构。据悉,3.0架构是从行业核心场景切入,通过打造行业标杆应用,带动和沉淀AI PaaS层和AI IaaS层的能力,打造高性价比的异构算力和高效的人工智能开发运行能力,进而向上可以优化已有应用、孵化新应用,向下改造数字底座,使基础云更适合人工智能应用,形成螺旋上升、不断进化的效果。

来源:新华网


「曹操出行与吉利汽车创新研究院合作,打造开放式商业自动驾驶出行平台」

9月5日,曹操出行与吉利汽车创新研究院智能驾驶中心就Robotaxi(自动驾驶出租车)项目启动合作,计划以Robotaxi平台运营以及数据服务业务为核心,共同打造中国首家开放式商业智驾出行平台。据悉,吉利智驾中心将为曹操出行提供系统软件开发、底层平台建设等方面的一体化解决方案;曹操出行则利用其海量里程数据优势,对智驾中心进行数据反哺,构成数据闭环,加速智能驾驶技术和算法迭代。

来源:IT之家

国际动态

政府监管

「拜登要求CFIUS加大涉及人工智能等领域交易的国家安全风险审查力度」

9月15日,美国总统拜登签署了一项总统行政令,将进一步加强美国外资投资委员会(The Committee on Foreign Investment in the United States,CFIUS)对外国投资的监管,特别是涉及微电子、人工智能、生物技术、量子计算、敏感数据、网络安全等领域的涉美投资并购交易将面临更加严格的审查,该行政命令还要求CFIUS密切审查可能影响美国在生物技术和量子计算领域领导地位的交易。相关人士表示,此举将有助于指导委员会帮助企业和投资者更好地及早识别因交易而产生的国家安全风险,以帮助他们决定是否向CFIUS提交申请。此外,该命令要求CFIUS需专注于可能使美国人的个人数据面临风险并可能带来网络安全风险的交易。

来源:路透社


「加州起诉亚马逊涉嫌违反反垄断法、抬高价格并抑制竞争」

9月15日,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对亚马逊公司提出起诉,指控这家在线零售巨头与第三方卖家和批发商签订的合同抬高价格、抑制竞争,违反了加州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法。该诉讼要求法院阻止亚马逊继续实施这些政策,并任命一名监察员确保该公司遵守相关规定。诉讼还要求对加州经济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并对在审判中证实的每一项违反该州民事和职业守则的行为予以2500美元的罚款。

来源:华尔街日报


「欧盟委员会建议制定《网络活力法》」

9月15日,欧盟委员会提出建议制定《网络活力法》,要求所有在欧盟市场上销售的可以联网的数字化设备和软件在设计、生产、运营及维护各环节都必须满足欧盟设定的强制性网络安全标准。根据这部拟议中的法案,全球的软硬件数字产品在欧盟市场上市前要通过自查或第三方检查确认满足欧盟网络安全标准并签署承诺书,由欧盟颁发“CE”标志后才可上市销售。在该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都需确保满足网络安全标准,生产商有义务向消费者及时告知安全风险并提供更新或升级。据悉,这项法律草案随后将提交欧洲议会和欧洲理事会审议。

来源:央视网


「《利雅得人工智能行动宣言》和《沙特阿拉伯人工智能道德准则》发布」

9月15日消息,在全球人工智能峰会上,《利雅得人工智能行动宣言》正式发布,概述了由巴林、约旦、科威特、巴基斯坦和沙特阿拉伯五个国家联合创建的数字合作组织(Digital Cooperation Organization,DCO)运用人工智能技术来造福人类、社区、国家和全世界的长期愿景。同时,沙特阿拉伯也发布了《人工智能道德准则》,该框架由沙特数据与人工智能管理局(The Saudi Data and AI Authority,SDAIA)基于全球和沙特的标准制定,是把人工智能道德纳入整个人工智能系统开发生命周期的实用指引。

来源:界面新闻


「谷歌和Meta因侵犯个人隐私被韩国罚款逾7000万美元」

9月15日,韩国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对谷歌和Meta处以逾7000万美元的罚款,因这两家公司涉嫌侵犯数字隐私,被指控的违规行为包括在未经用户同意的情况下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用于定向投放广告和其他目的,这是针对科技行业收集个人数据的最新政府审查行动。该委员会还要求这两家公司确保用户能够容易且清楚地理解和行使他们对个人信息的权利。谷歌和Meta对该委员会的裁决表示异议。谷歌表示,该公司一直致力于通过不断更新让用户获得控制权,并维持透明度。Meta表示,该公司相信自己的运营方式是合法合规的,符合当地法规要求的流程。

来源:华尔街日报


「印尼因谷歌强制开发者使用其支付系统对其进行反垄断调查」

9月15日,印尼反垄断监管机构“竞争管理局” (Komisi Pengawas Persaingan Usaha,KPPU)宣布对谷歌Play Store应用商店展开反垄断调查,因为它强制开发者使用谷歌的专有支付系统,涉嫌不公平竞争行为。KPPU在一份声明中表示,该机构怀疑,谷歌滥用其在印尼App分发市场的主导地位,实施有条件的销售和歧视性做法。KPPU还称,初步调查发现,自今年6月1日起,印尼App开发者被要求使用谷歌的支付系统,而该系统收取15%至30%的佣金。KPPU认为,该收费标准远高于其他服务,后者的成本通常低于5%。KPPU还称,如果开发者不遵守谷歌的这一要求,则其App就可能被谷歌应用商店下架。KPPU数据显示,谷歌控制着印尼App分发市场93%的份额。

来源:新浪科技


「欧盟监管机构扩大对谷歌数字广告业务的调查范围」

9月9日,欧盟反垄断监管机构通过接管葡萄牙竞争管理局(Autoridade da Concorrência,AdC)对谷歌数字广告业务的调查,扩大了对该公司的调查范围。AdC表示,其调查重点是出版商广告服务器市场和供应方平台市场,这些市场允许出版商管理其网站上的广告空间,并通过拍卖或与广告商的协议进行销售。有迹象表明,谷歌使用了竞争对手无法获得的在线广告拍卖信息,以改变这些拍卖的结果,使其利于谷歌,并可能限制了竞争拍卖技术的发展,以及在与出版商谈判时做出了其他限制竞争的行为。

来源:路透社


「谷歌和苹果在墨西哥面临反竞争行为的投诉」

9月9日消息,苹果和谷歌在墨西哥正面临反竞争行为的投诉。据悉,墨西哥前电信联盟主管Mony de Swaan Addati向墨西哥无线电和通信设备主管机构“墨西哥联邦电信研究院”(Instituto Federal de Telecomunicaciones,IFT)提出了投诉,指责苹果和谷歌完全抑制了市场竞争,利用它们在应用商店中的垄断地位,将自己的支付处理系统用于应用内购买。投诉人还表示,墨西哥的竞争监管机构拒绝了他对这些公司展开调查的请求,促使他将案件提交给IFT,并期望IFT可以令这些公司停止滥用其市场力量损害开发商和消费者的利益。

来源:路透社


政府规划

「日政府拟将“积极网络防御”写入文件并授权实施网络入侵」

9月13日消息,多名日本政府相关人士透露,日本政府计划建立所谓的“积极网络防御”体系,并将该方针写入将于今年修订的《国家安全保障战略》中。该体系将授予日本政府在非战争状态下实施网络入侵、解析可疑通信内容等权限,旨在“加强对重要基础设施的网络攻击的防御能力”。“积极网络防御”体系将常态化网上巡逻,提前发现可能成为日本安全保障威胁的可疑情况,并采取反制措施。此外,根据目前的方案,有关部门可以采取瘫痪网络攻击来源的防火墙等反制措施。据悉,美国和英国已经建立了类似的网络防御体系。

来源:环球网


科技公司

「星空联盟希望其一半的航空公司成员到2025年使用生物识别技术」

9月15日消息,随着乘客对非接触式旅行的需求增加,以及新冠疫情后机场拥堵减少,航空公司联盟星空联盟希望到2025年其26个成员中约有一半可以使用生物识别技术。星空联盟希望可以通过增加乘客可以使用生物识别技术的机场接触点的数量。这些生物技术包括面部识别,即允许某人使用他们的脸作为登机牌,从而减少乘客通过机场安检、行李托运、登机口和候机室的处理时间。除航空公司外,星空联盟还希望参与其生物识别计划的四个欧洲机场将增加额外的接触点,并增加参与机场的数量。

来源:路透社


「英特尔、ARM、英伟达发布规范草案以统一人工智能数据交换格式」

9月15日,芯片公司英特尔、ARM和英伟达共同发布了一项所谓人工智能通用交换格式的规范草案,目的是使机器处理人工智能的过程速度更快、更高效。英特尔、ARM和英伟达在草案中推荐人工智能系统使用8位的FP8浮点处理格式。他们表示,FP8浮点处理格式有可能优化硬件内存使用率,从而加速人工智能的发展。这种格式同时适用于人工智能训练和推理,有助于开发速度更快、更高效的人工智能系统。

来源:cnBeta


「特斯拉因对自动驾驶进行虚假宣传被集体起诉」

9月14日,特斯拉公司在一项集体诉讼中被起诉,理由是其对自动驾驶进行虚假宣传。目前,美国加州北区地方法院已经受理这起诉讼。起诉书表示,特斯拉自2016年以来明知其自动驾驶技术并不成熟,却仍宣称其可以正常使用,这同时还使得其车辆存在安全隐患。原告方认为,特斯拉的这项举动目的在于吸引投资,避免破产,增加销量。

来源:央视网


「Meta因向竞争对手索要敏感数据被指责」

9月13日,Meta公司为了抵御美国政府的反垄断诉讼,要求上百家竞争对手为其提供一些机密信息,但遭到了竞争对手的指责。到目前为止,Meta已传唤了Snap和Clubhouse等在内的132家公司,要求这些公司为其提供文件,并表示,将来可能还会向100多家公司寻求信息。Meta表示,需要竞争对手提供的信息来反驳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ederal Trade Commission,FTC)的论点,即Meta垄断了社交网络市场。这些传票引发了Meta竞争对手的一系列法律挑战,它们指责Meta以反垄断诉讼为借口,挖掘其机密数据。此外,图片社交网络Pinterest和职业社交网络领英(LinkedIn)也对这种具有“高度侵入性”的请求表示担忧,称Meta主要是为了获取“最具竞争力的敏感文件”。

来源:新浪科技


「谷歌剥离秘密高速通讯项目Aalyria,仅保留少数股份」

9月12日,谷歌对外公布了一个秘密项目,有一个内部代号为Minkowsk的技术团队专门负责为从地面到太空的高速通讯网络开发软件,并表示将把这一团队分拆为一家名为Aalyria的公司。Aalyria表示,其使命是管理超高速、超安全、超复杂的通讯网络,覆盖陆地、海洋、天空、近地空间和外层空间。Aalyria称,它拥有规模和速度远超现有技术的激光通讯技术。谷歌的多个航天网络项目都使用了Aalyria的软件平台。此次分拆正值谷歌母公司Alphabet应对广告支出增速放缓,并考虑推进或放弃部分实验性项目之际。这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Aalyria要为部分孵化多年的项目寻求外部资金支持。

来源:新浪科技

清华大学人工智能国际治理研究院编

上述信息均根据原文内容整理,谨供读者参考,不代表本机构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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