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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成果

Research Results

清华大学人工智能国际治理研究院发布《人工智能治理框架与实施路径》报告

报告简介

随着新一轮科技和产业变革的兴起,人工智能已经成为全球范围内最受瞩目的新兴技术之一。在此背景下,新的趋势正在显现,新的问题亟待解决。为了更好地协调人工智能发展与治理的关系,确保人工智能安全可控可靠,推动经济、社会及生态可持续发展,清华大学人工智能国际治理研究院近日发布了《人工智能治理框架与实施路径》报告。

报告指出,当前人工智能治理的挑战主要集中于三个方面:第一,数据、算法、平台等新兴治理对象的涌现使得追责的难度不断增大;第二,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场景的拓宽使得潜在的重大技术、经济和道德风险开始冲击人类社会现存的价值体系和竞争格局;第三,现存的法律、监管制度供给的缺陷和全球范围内灵活、有效治理机制的缺失问题进一步凸显。但在治理上述风险过程中,还需实现发展与治理的平衡,既要避免规范不足导致的社会问题,也要避免过度监管阻滞技术的发展。

基于以上,报告从适应性治理的理念出发,结合医疗健康、自动驾驶及工业互联网三种场景用例,提出了“协同互动、多维共治、分级治理”的人工智能适应性治理框架。实现治理主体间的“协同互动”要着力构建由政府、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公众等共同组成的人工智能多重协同的治理网络,实现不同主体之间的灵活互动和敏捷沟通,推动不同的治理主体聚合在一起对共同关切的政策与社会问题形成柔性共识和解决方案;而“多维共治”的治理工具既要包括原则性、普适性较强的法律法规,也要包括治理原则、治理宣言、技术标准、行为规范、国际倡议等基于共识的约束,以满足人工智能特殊化、差异化应用场景的发展需求;最后,在治理路径上,需要进行“分级治理”,根据技术的智能化程度和技术所引发的风险等级进行区别治理。

鉴于此,报告提出了六点关于推动人工智能治理的构想与建议。第一,人工智能治理应当基于科学但不限于科学,保持动态开放,做到包容审慎;第二,人工智能治理不仅要被动应对更要主动塑造;第三,人工智能治理需要构建具有灵活性、反思性的治理机构或组织形态;第四,人工智能治理需要社会各界的有效参与,及时回应和化解社会分歧;第五,人工智能治理要考虑中国的特殊情境和治理经验;第六,人工智能治理需要全球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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